怎樣要求竟業條文的地區限定
2021-09-18 16:30
處理這個問題,理應看一看保密協議或竟業條文中能否有相應的承諾,假如已確立承諾辭職者應在什么范圍內不可進行與原公司競爭力的工作或受聘于競爭者,則依承諾來辨別能否組成毀約。承諾的地區范疇理應融合本公司有著商業機密范疇來明確,地區的尺寸一般與原公司的工作危害地區及其市場占有率等要素有關。公司不可隨意擴張竟業的地區或一概要求不可從業同業競爭。假如公司已做出相近承諾,則該承諾是沒用的,由于這組成了對員工就業管理權的侵害。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