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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人社廳稱同酬并不等于薪水同樣
2021-07-01 16:24
“同酬”是不是代表著與合同工拿一樣的薪水?“零工”是不是會消退?截止昨日,新修訂的勞動法執行滿月。省人力資源局社保廳勞務關系科長鄧堯均在網絡上對于這種聚焦點難題回應了網民的提出問題。
“我是一名勞務派遣工,我想問一下依照新的‘同酬’要求,我是不是應當和合同工拿一樣的錢?”一位叫“每天”的網民提出問題。鄧堯均回應,“同酬”的意思是在同樣的職位上,勞動力企業的員工與被外派員工務必推行一樣的薪酬規章制度、一樣的績效考評、一樣的考慮規范。“但是,由于員工文憑、技術等級、主要工作業績等層面的不一樣,很有可能將計算出不一樣的薪水額度。這兒規定的是推行同樣的勞務報酬分派方法,并沒有要求薪水金額要徹底一樣。”除此之外,新修訂的勞動法還定義了勞動派遣勞動力只有在“三性”———暫時性、輔助或代替性職位執行;明文規定勞動力企業應嚴控勞動派遣勞動力總數,不可超出勞動力總產量的一定占比。
派遣工是否便是零工呢?有許多網民對“零工”的稱呼難以釋懷。鄧堯均說:“以往實際意義上相對性于合同工來講的零工早已蕩然無存。被外派員工是勞動法明確規定的,并并不是‘零工’。”據了解,《勞動法》實施后,全部用人公司與員工全方位推行勞動合同書規章制度,各種員工在用人公司具有的支配權是公平的。用人公司如在暫時性職位上勞動力,理應與員工簽署勞動合同書并依規為其創建各種各樣社保,使其具有相關的福利工資待遇,但在工作合同期限上能夠有所區別。因而,現階段早已沒有“零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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