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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者沒工作時是不是有薪水,薪水由誰發
2021-07-21 16:23
實例回望:
侯某一家勞動派遣企業的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署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書,新員工入職第二天便被外派到機械制造廠工作中,職位是焊工。三個月后,機械制造廠以沒有訂單信息,不用侯某工作中為由,讓侯某回家了等通知,而勞務派遣公司又沒有給侯某再分配工作中,侯某只有待崗在家里。但是侯某發覺,待崗在家里后沒有一切薪水來源于,勞務派遣公司稱侯某的薪水是機械制造廠發的,沒有工作當然沒有薪水。
一、勞務派遣企業的什么個人行為違反規定?
1、與侯某簽署一年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動派遣企業理應與被外派員工簽訂二年之上的固定不動限期勞動合同書。此案中,勞務派遣公司只與侯某簽署了一年的固定不動限期勞動合同書,違背了《勞動合同法》。
2、侯某沒有工作時,勞務派遣公司沒有按月付款酬勞
《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動派遣企業按月付款勞務報酬;被外派員工在無工作中期內,勞動派遣企業理應依照所在城市市人民政府要求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向其按月付款酬勞。
勞動派遣企業以薪水由機械制造廠派發為由,亂扣了侯某的工作中,又不給侯某分配新工作中,使侯某在家里待崗,理應依照最低工資標準規范每月付款酬勞。
二、勞務派遣公司會遭受什么處罰?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要求,勞動派遣企業、勞動力企業違背此方法相關勞動派遣要求的,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期限糾正;貸款逾期不糾正的,以每個人五千元到一萬元的規范懲處處罰,對勞動派遣企業,吊銷其勞動派遣業務流程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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