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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沒有加班工資和福利
2022-09-05 15:50
東莞人力資源保障昨日回應最少薪水定義,稱將嚴厲打擊模糊不清最少薪水定義等情形
東莞時間網訊 東莞從5月1日起,公司最低工資規定提至920元/月。昨日,許多閱讀者打電話本報了解:最低工資標準含沒有加班工資和福利?對于此事,市人力資源保障負責人已經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沒有加班工資和福利,還稱要嚴厲打擊模糊不清最低工資標準定義、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等情形。
2004年3月1日起,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施行實行《最低工資規定》。該要求所稱的最低工資規定,就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規簽署的勞動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內,帶來了正常勞動前提下,用人公司依規應付款最低勞務報酬。
許多企業對工人給出了加班加點規定,那樣,加班工資、福利費等是否為最低工資標準范圍之內?市人力資源保障法制科負責人說,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對于此事進行了限制:在職工給予正常勞動的情形下,用人公司應付給員工薪水,在去除下列各項之后,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一)延長工作時間薪水;(二)中班、晚班、持續高溫、超低溫、礦井、有毒有害物質等其它辦公環境、情況下的補貼;(三)法律法規、法規及國家規定員工福利工資待遇等。換句話說,加班工資、福利費是不包含在月最低工資標準里的。
“一些企業表明其月工資超出千塊,但包括了加班工資和福利等,假如去除加班工資、福利,這種公司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是無法達到920塊的。因而,下面,我們將要進行確保公司員工薪水的利益稽查行為,嚴厲打擊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模糊不清最低工資標準定義等情形。”該負責人表示。(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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