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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年終獎金如何繳稅?(內附詳細說明)
2021-05-20 15:25
一轉眼又到年尾,年終獎金的發售逐漸推上各企業的審議日程。2020年的一大轉變是,新個人所得9月1日逐漸執行,它對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的記稅起著主導作用。那麼,2020年獎勵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和上年對比,2020年本人交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了或是少了?
2020年年終獎金咋測算?“老優化算法”,“新稅率”
2020年9月1日起實行的新個人所得有兩個轉變:一是由5%至45%的九級超量超額累進稅率改動為3%至45%的七級超量超額累進稅率;二是每個月薪水、薪酬個人所得應納稅所得額扣減花費規范由2000元提升到3500元。
那麼,做為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呢?
昨日,新聞記者從鄭州財政局稽查局得知,2020年仍然選用“老優化算法”,但要可用“新稅率”。
說白了“老優化算法”,是依照我國有關要求測算交納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1)經營者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獨立做為一個月薪、薪酬個人所得測算繳稅;(2)在一年內,該記稅方法對每一個經營者只容許選用一次;(3)經營者獲得除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之外的別的各種各樣類別獎勵金,如大半年獎、一季度獎、加班加點獎、優秀獎、考勤管理獎等,一律與當月薪、薪酬收益合拼,按稅收法律要求交納個人所得稅。
“新稅率”便是9月1日(含)之后本月具體獲得的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可用改動后的新個人所得要求的扣減花費規范和稅率表,測算交納個人所得稅。
實際計算方式是那樣的
一、假如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具體派發年尾一次性獎金的本月,員工本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小于3500元,應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與本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合拼,扣減3500的賬戶余額,除于12,其商數依照改動后的新個人所得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率表,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捎霉接嬎銥椋簯{稅所得額=(員工本月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 本月工薪階層個人所得-3500)×稅率-速算扣除數
二、假如2011年9月1日(含)之后具體派發年尾一次性獎金的本月,員工本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高過(或相當于)3500元,應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除于12,以其商數按新個稅法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捎霉接嬎銥椋簯{稅所得額=員工本月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
再舉個事例
2020年年終獎金三萬,少繳是多少稅?
個人所得改動前后左右對本人獲得薪水、薪酬個人所得及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交納個人所得稅有什么危害呢?
舉例來說,某公司員工劉麻子2011年12月14日獲得薪水、薪酬個人所得4500元,本月又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30000元。
其個人所得稅各自測算
一、其當月薪、薪酬個人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
改動前薪水、薪酬個人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4500-2000)×15%-125=250
改動后薪水、薪酬個人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4500-3500)×3%=30
不難看出,個人所得改動后,劉麻子薪水、薪酬個人所得少繳個人所得稅220元(250-30=220)。
其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應繳個人所得稅
改動前,劉麻子本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4500元高過2000元,應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30000除于12,依照改動前的老個人所得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率表,按其商數2500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為15%,125。
應納稅所得額=30000×15%-125=4375元
改動后,仍然選用老優化算法,劉麻子本月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4500元高過3500元,應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30000除于12,依照改動后的新個人所得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率表,按其商數2500明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為10%,105。
應納稅所得額=30000×10%-105=2895元
不難看出,個人所得改動后,劉麻子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少繳個人所得稅1480元(4375-2895=1480)。
根據舉例說明數據分析,新個人所得的執行對本人獲得薪水、薪酬個人所得及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對比改動前少了。
可是,要提示大伙兒留意:(一)新個人所得執行的時段及其全年度獲得薪水、薪酬個人所得要按段測算;(二)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收益的測算個人所得稅的方式 沒有更改,但留意年底派發時要可用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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