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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度一次性獎金有什么?
2021-05-12 15:52
律師解答: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就是指行政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依據其全年度經濟收益和對員工全年度主要工作業績的綜合性考評狀況,向員工派發的一次性獎金。
以上一次性獎金也包含年尾漲薪、推行年薪制和績效考核工資方法的企業依據考評狀況兌付的年收入和績效考核工資。
在一個繳稅本年度內,對每一個經營者,全年度一次性獎金記稅方法只容許選用一次。
員工獲得除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之外的其他各種各樣類別獎勵金,如大半年獎、一季度獎、加班加點獎、優秀獎、考勤管理獎等,一律與當月薪水、薪酬收益合拼,按稅收法律要求交納個人所得稅。
附:全年度獎勵金收益怎樣記稅稅收單位詳細說明三種記稅方式
一、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分二種狀況記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通知》(國稅發[2005]9號)中要求:對行政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等依據其全年度經濟收益和對員工全年度主要工作業績的綜合性考評狀況向員工派發的一次性獎金、年尾漲薪及其推行年薪制和績效考核工資方法的企業,依據考評狀況兌付的年收入和績效考核工資,按收益全額的平攤至12個月的金額明確稅率,再按照規定方式測算應交稅額。實際記稅狀況分下列二種:
第一種狀況:本人獲得全年度一次性獎金,且在得到 獎勵金的當月,本人工薪階層個人所得高過(或相當于)稅收法律要求的花費扣除額(3500元)的。
針對這類狀況,記稅方式是:
將全年度一次性獎金除于12個月,依照得到的金額找到所相匹配的征收率和速算扣除數,以后,計算方法是,應交個稅款=全年度一次性獎金×征收率-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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