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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資能否用補休替代?
2022-04-20 16:32
立刻就需要中秋節了,公司業務較為忙碌,因為企業員工少,我只有分配員工加班加點了。因資產問題,我覺得以補休的方法替代加班工資。換句話說,全部加班加點員工,一律沒發加班工資,待假后,逐一分配歇息。
我想問一下,那樣是否會產生糾紛?
回復:
您好!
表層上看,分配員工在法定節假日或歇息日加班加點后調休,從而不向員工付款加班工資,好像有效,但不合理合法。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員工歇息日加班加點的可以分配調休;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的,公司單位務必向職工付款不低于日或鐘頭標準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不可以以補休的方法拒不付款加班工資。假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企業不付加班工資,一旦產生糾紛案件,被員工狀告法院,企業毫無疑問要輸了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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