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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工作著” 加班工資取得沒?
2022-04-19 16:22
十一黃金周期內,有一些員工還恪守在崗位上。據《法制晚報》微信公眾平臺10月4日報導,按照規定,員工10月1日至3日加班加點,企業需給“三薪”;10月4日至7日加班加點,企業需給“兩薪”或“補薪”。加班工資計算數量不可小于最低工資標準。
假如員工在大假期內持續加班加點7天,可以取得17天的薪水。人力社保局提示,公司假如未按照規定付款,很有可能面對最大5萬余元處罰。
今天大假的最后一天,您在這個假期里加班加點了沒有?您能盡數得到加班工資嗎?
@人民日報新聞:新聞記者走訪調查發覺,許多公司、企業落實情況并不理想化,針對諸多加班加點者而言,三倍工資僅僅個傳說故事。
@中央廣播電臺:很多人“工作著”渡過了假日,雖然權威專家算得一清二楚,法律法規寫的清清楚楚,但有多少員工敢找老總要加班工資?有幾個敢冒著被解雇的風險,申請勞動仲裁或提出訴訟?《勞動最光榮》唱了60年了,假期大假推行14年了,新《勞動法》貫徹實施6年了,講好的帶薪年假呢?講好的3倍薪水呢?
@新華日報:今日你加班加點嗎?如果是,除開向你致敬,更要提示你的“老東家”:加班費你準備好了嗎?這也是員工應該有的利益,也是每一滴汗水本應得到的重視。
@深圳微博發布廳:針對諸多加班加點者而言,三倍工資僅僅個傳說故事。為逃避這一敏感詞匯,大部分企業已不會再立即應用加班加點關鍵字,而用值勤來替代。無可奈何的加班加點族心理狀態是:“錢財誠可貴,假日價更高一些,若為工作故,二者堅決拋。”
@南方日報:一項有9224位網民參加的互聯網數據調查報告,加班加點沒領取加班工資的人有6732人,占73%。在這個大假里,許多人經歷了這類出汗又落淚的事情。老總說:“要想加班工資可以,拿錢后立即離開。”這類占實在人劃算的事,也只有悄悄扭頭把眼淚抹去吧!
@互聯網央視新聞聯播:有刑事辯護律師覺得,讓員工自身檢舉公司的違規操作,遭遇很多問題,勞動局不可以等著員工上門服務舉報,而應當積極查驗公司的加班費派發狀況。
@央視財經:企業若分配了員工加班加點,應特別注意搜集并保留好考勤統計表影印件、加蓋印章的加班加點安排等,假如企業未付款加班費,可以撥打電話12333開展投訴。
注:本小組評價內容全都來源于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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