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實習期有多久,實習期超出法律法規的義務有什么?
2021-12-01 16:56
一、實習期有多久
承諾實習期時,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的要求,不可以達到規范:
(1)勞動者合同期限不滿意三個月的,不可承諾實習期。
(2)勞動者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意一年的,實習期不可超出一個月。
(3)勞動者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意三年的,實習期不可超出二個月。
(4)三年以上固定不動時間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書,實習期不可超出六個月。
(5)以實現一定工作目標為限期的勞動合同書,不可承諾實習期。
(6)非全日制日制用人不可承諾實習期。
二、實習期超出法律法規的義務
1.超出法律規定一部分失效
承諾的實習期超出《勞動合同法》要求時間的,超出的一部分失效。超出法律規定的使用限期后依然維持勞務關系的,將被視作早已過去了實習期、進到宣布勞動者租期,員工有權利規定依照宣布勞動者租期的規范得到勞務報酬,且公司單位不可按實習期的要求消除、停止勞動合同書等。
2.行政處罰法和賠償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要求,公司單位違背此方法要求與員工承諾實習期的,由勞動者行政機關行政強制執行;違反規定簽訂的試崗已執行的,由原公司單位以員工實習期滿月薪水為規范。按早已執行的超出法律規定實習期的時間向員工付款賠償費。
換句話說,針對違反規定簽訂的試崗已執行的,公司單位除應依照承諾的試用期工資規范給員工薪水以外,還需要依照勞動合同書承諾的“轉正定級”后的標準工資向員工付款賠償費。
例如:小趙與企業簽署了二年的限期的勞動合同書,合同書中承諾實習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工資為5000元,實習期滿時,薪水為6000元。倘若該實習期已執行了5個月,則公司理應從第三個月逐漸每月依照6000元的規范付款小趙賠償費18000元(6000元×3個月),該賠償費不包含公司單位早已付款的工次25000元(5000元×5個月)。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