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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公司節日福利發放合規嗎?這些方針有必要了解!
2021-03-03 15:11
發放節日福利是許多企業的常規。除了預算之外,在策劃計劃之前,HR還有必要留意節日福利發放的合規性問題。
根據財企(2009)242號 《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指出,企業員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員工提供的除工資、獎金、津貼、歸入工資總額辦理的補助、員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彌補養老保險費(年金)、彌補醫療保險費及住宅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開銷。但企業按月以錢銀形式發放的住宅補助、交通補助或車改補助、通訊補助,都算在員工工資總額中,不能再歸入員工福利費。
那么,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法令》,公司員工福利賬戶14%的部分能夠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超出14%的部分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還有一些由工會發放的福利,工會相關負責人有必要知道這些合規的紅線觸碰不得:以上海為例:年度逢年過節慰問品的全年開銷總額不超過基層工會留成經費的50%;可結合實際采納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節日慰問品為契合我國傳統節日習氣的用品和員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購買發放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的物品;能夠為什物或者指定地址限時領取確認物品的提貨憑據;不行發放現金、購物卡等。
熟悉節日福利的相關方針,嚴厲依照要求進行福利計劃的規劃,這是做好節日福利策劃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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