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員工福利費包括哪些內容(在職福利費包括哪些內容)
2023-07-27 12:06
財務小王
春節快到了。為了獎勵辛苦工作了一年的員工,我們企業為員工準備了豐厚的福利。對于小微納稅申報單,我們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些員工福利嗎?
申稅小微
企業在發放福利時,必須注意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員工福利費的要點。閱讀以下六個問題和六個答案后,您將清楚地看到~
Q1:我單位發放的職工福利能稅前扣除嗎?
答:不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扣除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的通知》(國稅函)〔2009〕3)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1.尚未分離社會職能的企業,設備、設施、人員費用,包括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設備、設施、維護費用、工資、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動力等。
2.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公共醫療費用、未實施醫療協調的職工醫療費用、職工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資金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3.其他職工按其他規定發生的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Q2:我單位向員工發放的福利補貼能否作為員工福利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不一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的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工資制度和與工資薪金固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的通知》(國稅函〔2009〕3)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稅前扣除。不能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福利補貼,應當按照規定稅前扣除職工福利費。
Q3:我單位向勞務派遣員工發放的福利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是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三條的規定,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職工實際發生的費用,按照協議(合同)直接支付給職工個人的費用,作為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按規定稅前扣除。
Q4:我公司因行業需要聘請了大量的大學實習生和臨時工,發放給他們的福利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是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一條的規定,企業因聘用季節性工人、臨時工、實習生、退休人員而發生的實際費用,應分為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并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Q5:稅前扣除福利費有哪些會計要求?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扣除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員工福利費應當單獨設立賬簿,進行準確核算。如果賬簿沒有單獨準確核算,稅務機關應當責令企業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糾正。逾期不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合理核實企業發生的員工福利費。
Q6:員工福利費企業所得稅稅前能全額扣除嗎?
答:沒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用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14%。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扣除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四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第三條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處理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5號)第一條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