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86212290
工作日 9:00-18:00
績效考核工資是年終獎金嗎
2023-06-14 14:20
績效考核工資并不是年終獎金,實際的差別如下所示:
1、目地不一樣,績效考核工資主要是為了管束,獎勵金主要是為了鼓勵;
2、權重比例不一樣,績效考核工資權重一般占“標準工資”的20%到好幾倍不一,而獎勵金一般無權重比例限定,視公司業績或經濟效益來定;
3、要項組成不一樣,績效考核工資是常規項目,獎勵金是非傳統新項目;
4、掛勾偏重于不一樣,績效考核工資立即受績效主要表現變動的危害,而獎勵金主要受企業整體財務表現產生的影響。
一、執行績效考核工資需具備的前提條件如下所示:
1、薪水范疇夠大,各級別中間保持距離;
2、業績標準要制定的科學合理、客觀性;銷售業績考量要公平合理,考量結論應當與薪資結構掛勾;
3、有濃郁的企業氛圍適用銷售業績評價體系的實行和運行,使其具有獎賞優秀、管束比較落后目地;
4、將銷售業績評定過程與企業目標實施步驟緊密結合,將工資體系運行列入全部企業的生產與經營運行系統軟件當中。
二、年終獎金發放方式如下所示:
1、有保障的獎勵金,如外資企業普遍使用的13薪或14薪或更多;
2、上下浮動獎勵金,如根據自己的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和業績結論;
3、大紅包,一般是由老總決定的,沒有固定標準。
總而言之,績效考核工資與年終獎金之間有差別,自身的目地不一樣,而執行績效考核工資時,需要把銷售業績評定過程與企業目標實施步驟緊密結合,將工資體系運行列入全部企業的生產與經營運行系統軟件當中。年終獎金發放規范以各企業管理者。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用人公司有以下損害職工合法權利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勒令付款職工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并且可以勒令付款賠償費:
(一)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收入的;
(二)拒不支付員工法定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的;
(三)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付款員工收入的;
(四)解除勞動關系后,未依照法律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在后面的文章中,己經回答了有關績效考核工資是年終獎金嗎的難題,想必大家早已對于此事有一定的了解了。假如本文并沒有詳細解釋您的問題得話,能通過檢索查詢大家頁面的其他內容來有所了解,還可以遞交您的問題,找律師來幫你們解釋。
免責聲明:
本網站內容部分來自互聯網自動抓取。相關文本內容僅代表本文作者或發布人自身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或立場。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進行刪除處理。
聯系郵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