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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享有的休息權包括哪些內容?
2022-07-27 15:33
休息權就是指員工在勞動中通過一定的體力和頭腦的耗費之后,依規享有的恢復元氣、頭腦及其用以游戲娛樂和自己支配的如果需要闡的權利。在我國《憲法》第43條規定:中華共和國員工有歇息的權利。根據這一規定,在我國《勞動法》第3條不僅將休息權做為員工的一項公民基本權利進行確定,而且通過其第四章的專業要求,設立了確保員工此項公民基本權利完成的具體法律體系。
在我國勞動者的休息權具體包括:(1)具有法律規定的休息日總量的支配權。(2)具有在法定節假日歇息的權利。在我國《勞動法》第40條對元旦節、新春佳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等都明確了特定的休息日,這種法定的節假日日休息日,應必須保證完成。(3)具有法律規定的年休假時間的權利。(4)具有在法律規定的特殊期限內歇息的權利。如在我國《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公司理應確保員工一周最少歇息1日。針對休息權的具體支配權.在我國《勞動法》根據嚴控加班加點和增加勞動時間的法律法規,確保勞動者休息權的進一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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