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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點基數含業績考核嗎?
2022-05-23 16:54
一、加班加點基數含業績考核嗎?
不一定。績效工資是員工正常的勞作時長收益的構成的,理應做為測算數量;相反,則不可做為測算數量。
公司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理應按照規定付款加班費。員工在依規享有法定婚假、喪假、探親假、病事假等假日期內,公司理應按照規定付款假期工資。
加班費和假期工資的測算數量為員工所屬職位相比應的正常的出勤率月薪水,不包括年終獎金,上下班時間交通費、員工餐補助、房補,中夜班津貼、夏天高溫補貼、加班費等特殊情況下付款的薪水。加班費和假期工資的測算數量按下列標準明確:
(一)勞動合同書對員工月薪水有清晰承諾的,按工作合同約定的員工所屬職位相比應的月薪水明確;具體執行與工作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具體執行的員工所屬職位相比應的月薪水明確。
(二)勞動合同書對員工月薪水未清晰承諾,集體合同(薪水重點集體合同)對職位相比應的月薪水有承諾的,按集體合同(薪水重點集體合同)承諾的與員工職位相比應的月薪水明確。
(三)勞動合同書、集體合同(薪水重點集體合同)對員工月薪水均無承諾的,按員工正常的出勤率月按照規范的薪水(不包括加班費)的70%明確。
二、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如何計算
有下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以下標淮付款高過員工正常的運行時間薪水的工資酬勞:
1、分配員工廷長運行時間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酬勞;
2、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又不可以布置調休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酬勞;
3、法律規定請假日分配員工工作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酬勞。
因而,針對推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假如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加班工資理應以不低于日基數的3倍付款加班費,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加點理應以公假日加班加點的標淮給與二倍付款薪水。
加班費的測算數量是依照常規的薪資開展估算的,假如勞動合同書對員工月薪水有清晰承諾的,按工作合同約定的員工所屬職位相比應的月薪水明確,未清晰承諾的情形一般按規定的百分之七十測算,績效工資一般是員工正常的勞作時長收益的構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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