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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提起辭職是不是有賠償金?
2022-04-27 17:24
一、積極提起辭職是不是有賠償金?
員工積極辭職是不是要付款經濟補償,這要區別不一樣的狀況。若是企業自身有過失,進而造成員工積極提起辭職得話,員工可以馬上解除勞動關系,并規定企業做出賠償。但如果企業沒有過失,員工是由于本身因素而明確提出辭職的,那樣的情形下就不用付款經濟補償。如果是孕期女工積極明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那麼依據法律法規,公司單位沒有付款經濟補償的責任。
經濟補償是公司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給與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停止后,公司單位依規一次性付款給勞動人民的經濟發展上的補貼。一般來說,公司單位在員工提交離職的情形下,是不用向付款賠償金的,可是這三種狀況以外。
1、企業以暴力行為、危害或違法的方式逼迫員工開展超出合同約定的工作的,或是員工的生命安全沒法獲得確保時,員工可以隨意解除勞動關系,并向企業追討賠償金,假如企業不肯支出賠償,可依規起訴強制性賠付。
2、企業以欺騙等方式導致員工非自行改動勞動合同書或是使員工非自行辭職的,員工可以需要賠付。
3、企業的管理制度和管理違背國家法律的要求,存有比較嚴重盤剝榨取員工,危害員工利益的條文,員工可以馬上解除勞動關系,不需事前告之企業。
二、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怎么計算?
1、商議消除經濟補償相當于工作年限乘月薪水(超出12年的,按12年算);
2、患病或非因工傷消除經濟補償相當于工作年限乘月薪水加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大病加50%,不治之癥加100%);
3、不可以擔任消除經濟補償相當于工作年限乘月薪水(超出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性轉變經濟補償相當于工作年限乘月薪水;
5、經濟發展裁人經濟補償相當于工作年限乘月薪水;
6、貸款逾期計付經濟補償相當于原經濟補償加附加經濟補償(原經濟補償金的50%);
7、違反規定消除賠償費相當于錄取花費加培訓費加立即財產損失加承諾的其它賠付花費;
8、員工違背保密協議書賠償費相當于被侵犯的經營人的損害(或侵權人因侵權行為得到的盈利)加有效的調研花費。
企業不法解除勞動關系,公司單位不但給員工經濟補償,還需要給經濟補償的二倍做為賠償費,企業經濟性裁員、和員工商議解除勞動關系、員工因病終止勞動合同,付款經濟補償就可以了,不用再付款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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