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醒:
推行范疇
調節后的補貼規范
派發方法
管理規定
(一) 推行范疇
我省裝飾建材系統軟件全民所有制公司,凡滿足條件的技術工種職位的固定不動員工、同工同酬員工、農戶交替工、方案內零工,可實行對應的崗位補貼規范。集體所有制的以上技術工種,可參照執行。
(二)補貼規范
一等,每天每人2.50元;
二等,每人每天 2.00元;
三等,每天每人1.60元;
四等,每人每天1.20 元;
五等,每天每人0.80元。
(三)派發方法
1.艱難崗位補貼按事實上崗工作中日計發。具體工作中不滿意兩小時的沒發;工作中滿兩小時不滿意6小時的按大半天計發;工作中滿6個小時以上按一個工作中日計發。艱難崗位補貼要與員工進行制造每日任務狀況掛勾,考評后派發。
2.不推行艱難崗位補貼的工作人員,因生產加工必須臨時性到推行艱難崗位補貼的職位作業時,凡替班工作的,可依照該技術工種的補貼規范實行。
3.員工婚、喪、病、請假、探親假,召開會議、學習培訓和因公在外期內停收艱難崗位補貼。
4.礦井員工從業礦井工作一直到養老的,測算退休金以及他一次花費時,艱難崗位補貼可與基本工資合拼做為數量。
在礦井持續工作中滿7年的員工,因年老體衰調至奧村工作中后離休,如自己現行標準薪水小于調職礦井工作中時原規范工作中資和艱難崗位補貼的,可按原基本工資和艱難崗位補貼之和測算退休金。如測算后退休金高過自己執行標準薪水,按執行標準薪水發送給。
別的員工因作業必須到以上職位工作中,因工致傷、死亡,可參考該職位的相關工資待遇解決。
本通告下發前,礦井員工已按原礦井補貼標準計發過退休金以及他一次性花費的,不會再再次申請辦理。
(四)管理規定
1.公司可依據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承受力,在沒有擴張本通告技術工種實行范疇和不超過各技術專業高限補貼規范的條件下,可適度調節補貼規范。
2.本通告要求付款的艱難生產制造崗位補貼,在薪水股票基金項下支出,納入成本費。公司因調節崗位補貼而降低的盈利,不可調節承攬上繳每日任務。
[詳見山東勞動廳、財政廳、建材局《關于調整建材企業艱苦生產崗位津貼的通知》(1993年5月30日魯勞發[1993]2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