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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了工作中工作年限咋算 濟南人社:激發前后左右工作年限分類匯總
2022-03-30 16:53
“連續換了三家企業、三份工作中,工作年限能分類匯總嗎?”日前,群眾王先生打來咨詢熱線。對于此事,濟南市人社局有關人員表述,員工非因個人緣故從原公司單位被分配到新公司單位工作中的,員工在原用人公司的工作年限分類匯總為新公司單位的工作年限。
據王先生詳細介紹,他畢業之后面試進到一家企業集團工作中,起先在該集團公司屬下甲公司上班,后甲公司合并到集團公司屬下乙企業。王先生工作中一段時間后,集團公司又將其分配到集團公司丙企業。2022年,因為各種原因,丙企業取消了與王先生的勞動合同書,但回絕將王先生在甲、乙企業的工作年限記入經濟補償測算期限。
“有關政策法規明文規定,公司單位產生合拼或是公司分立等狀況,原勞動合同書再次合理,勞動合同書由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的公司單位再次執行。”濟南市人社局相關人員表述,甲公司合并到乙企業,原勞動合同書再次合理,勞動合同書由繼承A公司權利與義務的乙企業再次執行,因而王先生在甲乙企業的工作年限應當分類匯總。
除此之外,依照相關要求,員工非因個人緣故從原公司單位被分配到新公司單位工作中的,員工在原用人公司的工作年限分類匯總為新公司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早已向職工付款經濟補償金的,新用人公司在依規消除、勞動合同解除測算付款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時,不會再測算員工在原用人公司的工作年限。
“換句話說,王先生在甲乙丙三個企業的工作年限,都應當分類匯總。假如甲乙企業也沒有向王先生付款過經濟補償金,則丙企業在預估經濟補償金時,應當把王先生在這里三個企業工作年限分類匯總。”相關人員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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