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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書怎樣評定事實勞動關系
2022-02-28 16:36
一、沒有勞動合同書怎樣評定事實勞動關系
1、工資收入證明,如工資條、工資單、薪水銀行存折等
2、工作牌、工卡
3、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申請表等
4、公積金、社保繳費備案證實
5、考勤表,如考勤統計表、廢紙箱打卡記錄等
6、證據。
公司單位應該與員工簽署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是證實彼此存有勞務關系的一大關鍵直接證據。可是職場中,有很多公司單位為了更好地牟取暴利,通常不與員工簽訂合同,也給評定勞務關系產生阻攔。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要求:“公司單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個月不滿意一年未與職工簽訂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書的,理應向員工每月付款二倍的薪水”。
因而公司在終止勞動合同時,公司單位必須從第二個月逐漸向職工付款雙倍工資,而較多可以認為11個月的雙倍工資。若未付款,員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什么叫事實勞動關系?
1、沒有書面形式合同形式,根據以口頭協議替代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書而產生的勞務關系。
2、應簽而未簽署的勞動合同書。公司單位招收員工后不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書而產生的勞務關系。
3、公司單位與員工之前簽署過勞動合同書,可是工作合同到期后公司單位允許員工再次在本部門工作中卻沒有與其說立即續簽勞動合同書而產生的客觀事實持續的勞務關系。
4、以別的合同形式替代勞動合同書,即在其他合同書中要求了員工的權利、責任條文,例如在承包協議、房屋租賃協議、企業兼并合同書中要求了員工的應用、按置和福利待遇等問題,這就擁有做為事實勞動關系存有的根據。
5、勞動合同書構成要件或是有關條文欠缺或是違反規定,實際上變成合同無效,可是彼此按照這一合同條款早已確立的勞務關系。
因此假如在相應的企業工作得話,一定要留意勞動合同書的簽署,要了解公司單位如果不簽訂合同得話自身便是一種違紀行為,是可以索取雙倍工資的,自然具體生活中,假如明白相應的相關法律法規,一般公司單位也不敢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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