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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福利有哪些是需要交稅的?
2021-02-05 15:1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規定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規模,應當并入納稅人的"薪酬、薪水"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 從超出國家規定的份額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交給個人的各種補助、補助;
② 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交給本單位員工的人人有份的補助、補助;
③ 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暫時性日子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1. 企業從福利費中按契合國家有關財政規定發放的供暖費補助、防寒費、防暑費等,應并入員工當月的薪酬薪水一并計征個人所得稅;
2. 企業從福利費中發放給員工的實物,如中秋節的月餅、端午節的粽子等非錢銀性集體福利應該按市場價、購買價或許其他價格折組成等額的錢銀額,并入員工當月的薪酬薪水一并計征個人所得稅;
3. 給員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已完成錢銀化的住房補助、交通補助、車改補助、通訊補助應歸入薪酬總額,一并計征個人所得稅;
4. 企業給員工發放到薪酬卡里的餐補,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交給單位員工的人人有份的補助、補助,應當并入納稅人的薪酬,薪水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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