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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稱假期在家辦公或隨時候命都應該算加班加點
2022-08-26 15:28
“假期頭三天加班工資是三倍工資,后四天是二倍薪水”已為大多數人熟識。可是老總規定帶回去做出來的工作算加班嗎?不需要去工作但需“隨時候命”算加班嗎?相關權威專家對于此事已經確定,這些行為都是屬于加班加點,應要求交給員工加班工資。
“放假前,老總笑嘻嘻地告訴我無需加班加點,只需休息的時候‘順帶’想更新工程項目的策劃方案就可以了。但這就意味著我最少4天什么也不能干,只有左思右想,與平時上班沒兩種!”就職于廣告傳媒公司的林先生遇到了一個較為最典型的難題:在家辦公是否算加班加點?對這個問題,北京大學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職稱黎建飛告知新聞記者:無論工作中的舉動在哪兒產生,只需規定員工在假期期內進行了部門的事,企業可從這當中獲益,都是屬于加班加點,應按規定交給員工加班工資。
黎建飛解釋道,林先生的老總提出的要求是不正確的、不合理。老總必要時員工加班加點,一定要先征求其本人允許,在員工允許加班加點的前提下與其說商談加班的準確時間、任務量,并按那個承諾交給加班工資。一樣,“不用上班但需隨時候命”的需求都是有悖《勞動法》的。《勞動法》對加班加點層面要求的一個重要宗旨是:休息日是勞動者的權利,不論是法律規定假期日(假期的前三天),或是公假日(假期的后四天),員工都是有支配權確定自已的歇息方法,而“順帶干活兒”、“隨時候命”的需求限制勞動者的歇息方法,也使雇傭者躲避了付加班工資的職責。
由來: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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