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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必須什么證據
2022-08-01 16:52
一、拖欠工資必須什么證據
1、能證明存有勞動關系的直接證據。
2、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
3、具體包括工作牌或工牌(最好是蓋有公司章)、有企業名稱的工作服、去地方稅務局打印出并蓋章的個人稅完稅憑證、用人公司為員工辦理的臨時居住證、朋友證詞(辭職在職的都能夠)、銀行卡交易明細、工資單或者有公司負責人的同步錄音錄像等。
4、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公司有下列損害職工合法權利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勒令付款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金,并可以勒令付款賠償費:
(一)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付款員工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關系后,未依照本法要求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二、企業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1、員工首先應該與所屬企業協商處理。但凡企業亂扣員工工資的,亂扣員工工資的企業應該有表明亂扣員工工資的正規依據,而且亂扣個人行為應該有之所依據的有關的管理制度。對于這一份管理制度,該是早已通過事先公開公示完的,否則的話,企業就會被判定為歸屬于無正當理由亂扣員工薪水,這就是一種蠻不講理的違法行為了。這樣的情況下,員工就可以要求所屬企業付款員工應得的全部薪資收入及其賠償對應的利息損失。
2、假如是拒絕調解得話,那樣員工自己能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規定幫助解決處理。此方法有一個優點就是方法簡易,可是也存在自身的缺陷,就是全國各地執法力度很有可能不是很大。
3、假如找到當地勞動監察局舉報未果、并未解決的,接下來就能夠本地勞動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遞交申請,要求勞動仲裁機構來同意解決處理,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假如員工都還沒和公司簽署過勞動合同書,這時能夠要求公司付款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而如果是員工由于公司拖欠工資的現象給出了解除勞動合同,盡管無法獲取雙倍工資的賠償,卻也是能夠要求公司付款員工自身經濟補償的。找勞動部門處理事情的優勢是員工除了可以得到應該有的薪水外,還能夠爭取到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賠償金,而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但是這招也同樣存在自身的缺點,即所謂“申請仲裁”簡單來說就是打勞動官司,起訴得話一般來說都會存在程序流程稍多的現象,并且需要專業人員具體指導。
4、假如勞動爭議仲裁起效,這時候,企業或是仍然拒不履行并回絕付款員工工資的,員工就能夠再一次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辦理,要求人民法院強制性企業實行員工工資的全額的付款。
員工碰到被用人公司拖欠工資的舉動,能通過法律制裁維護自己的權益,討回自己被亂扣的工資,因此員工要懂得維護自身權益。我希望未盡事宜能對你有一定的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到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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