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工商局官網有關原民營企業員工和小商小販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
2022-04-06 16:52
高淳縣商業局: 六月十三日來信明確提出有關員工在私營企業店鋪期內和商販在合作商店期內,她們在參與國營企業、公私合營公司后如何計算工齡問題,經與中間社會保障部科學研究,回應如下所示: 一、原在私營企業店鋪以薪資為日常生活關鍵源頭的員工,其在私營企業店鋪的運行時間,可以測算為工作年限;轉到國營企業、公私合營公司后再次工作中的,可以將轉到前最后一個私營企業店鋪的上班時間和國營企業、公私合營公司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原在私營企業店鋪的員工隨公司轉到合作商店,而后又轉入國營企業、公私合營公司的,可將在最后一個私營企業店鋪和合作商店的運行時間,連著在國營企業、公私合營公司的運行時間,一并測算為連續工齡。 二、在合作商店的商販,其收入來源主要是薪資的,她們隨合作商店轉到國營企業、公私合營公司之后,可以將在合作商店的運行時間與在國營企業、公私合營公司的運行時間,分類匯總為連續工齡。商販在個體經營者和協作工作組期內,一律不計算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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