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該給員工是多少工資才可以令員工令人滿意?是不是該減少薪酬來控制成本?是不是要以本人業績考核來發獎金?錢財獎賞應當占是多少比例?這種全是常讓職業經理人頭疼的問題。很多公司雖然花了許多人力資源、人力物力和時間創建薪資制度,但或是遭受員工埋怨,到底是為何?斯坦福學校國際商學院專家教授菲佛(JeffreyPfeffer)強調,這是由于職業經理人易犯下列薪酬六大錯誤觀念:
一、覺得勞動力薪水就相當于勞動力成本費。客觀事實要不然,勞動力成本費還需要考慮到生產效率,也就是公司交給員工的薪酬,換得是多少產出率。
二、認為只需減少勞動力每個小時的薪水,就可以減少勞動力成本費。實際上勞動力成本費包括薪酬與生產效率二項要素,要控制成本,務必另外考慮到這兩個要素。
三、覺得勞動力成本費在生產制造成本中占據非常大的比例。這不盡然,會由于產業鏈與公司不一樣而有較大的差別,勞動力成本費僅僅最能馬上調節的費用新項目罷了。
四、認為減少勞動力成本費是最有效又能長久的市場競爭神器。實際上提高質量、加強服務項目、改善商品與步驟、自主創新等,比減少勞動力成本費更能讓競爭對手忌憚。
五、覺得對于個人表現給與錢財獎賞,可以提高業績考核。那樣做反倒會損害精英團隊主要表現,并激勵短期內總體目標,乃至令人感覺薪酬與主要表現不相干,反而是跟本人關聯與奉承獻媚相關。
六、認為員工是為錢而工作中。盡管錢財確實是工作中的目標之一,可是從工作獲得人生的意義與快樂也一樣關鍵。給與更佳的自然環境、重視與隨意,更能獲得員工的忠誠與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