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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后檔案資料如何解決
2022-01-05 17:14
離職后,檔案資料問題,必須依據自身找個工作狀況,可以挑選 儲放人力資源市場、戶口人事局;或是先找個工作,隨后讓新企業的HR資詢有關的辦理手續。假如新企業不接納個人檔案,就將檔案遷移到企業所在城市的人才服務中心,按時交納代管花費就可以。
辭職后員工檔案資料遷移的步驟:
(1)由縣市級工作行政工作單位接納公司轉交來的被裁員工的檔案資料,在30日內將該檔案轉入被裁員工(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檔案保管單位;
(2)由縣市級(含縣)以上我黨黨委會黨組織和政府部門人事部門行政機關隸屬的職業分析服務項目所(核心)或是人力資源市場的從業代理公司承擔接納遷移或是存放本管轄區內的流動人員,包含公司被裁員工的個人檔案。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是停止后彼此的責任
公司單位理應在消除或是終止合同時出示消除或是終止合同的證實,并在十五日內為員工申請辦理檔案資料和社保關聯遷移辦理手續。員工應當彼此承諾,申請辦理工作交接。公司單位按照此方法相關要求理應向員工付款經濟補償金的,在受理工作交接時付款。公司單位對早已取消或是停止的勞動合同書的文字,最少儲存二年備查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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