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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認勞動關系
2022-01-05 17:08
公司單位招收員工未簽訂書面形式勞動合同書,但另外具有以下情況的,勞務關系創立:
(1)公司單位和員工合乎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要求的法律主體;
(2)公司單位依規制訂的各類勞動規章制度適用員工,勞動者受用人公司的工作管理方法,從業公司單位分配的有酬勞的工作;
(3)員工給予的工作是公司單位業務流程的構成部分。
《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一》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書到期后,員工仍在原公司單位工作中,原公司單位未表明質疑的,視作協商一致以原標準再次執行勞動合同書。一方明確提出結束勞務關系的,法院理應適用。 依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要求,公司單位應該與員工簽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而未簽署的,法院可以視作彼此中間存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關聯,并且以原勞動合同書明確彼此的權利與義務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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