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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情期內不發工資如何投訴
2021-11-12 17:10
一.肺炎疫情期內不發工資如何投訴?
1.最先員工先要固定不動直接證據,搜集好自身的確出勤率工作活在家上班的直接證據,如工作日志.打卡考勤紀錄.公司通知這些。
2.向勞動部門和勞動監察中隊舉報處理。
3.舉報無果的狀況立即申報勞動仲裁。
二.肺炎疫情期間企業故意欠薪的仲裁流程是啥?
1.遞交申請報告:被告方申請勞動仲裁,理應遞交書面形式仲裁申請書,并依照異議人數遞交團本。
2.訴訟審理:監察委員會理應自接到訴訟申請辦理之日起五日內做出審理和不予以審批的決策。監察委員會決策審理的,理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團本送到異議人。決策不予以審批的,理應闡明原因。
3.開庭審判:仲裁庭理應于開庭審理的五日前,將開庭審理日期.地址以書面形式告知彼此被告方。無書面通知拒不出庭或是沒經仲裁庭允許半途退庭的,對申請者依照撒訴自立,對異議人能夠做缺陣裁定。
4.訴訟協商:仲裁庭解決關于勞動仲裁理應優先協商,在查清客觀事實的根基上促進被告方彼此自行達成共識。協商達成共識的,仲裁庭理應依據協議書內容制做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自送到之日起具備法律認可;協商未達成共識的,仲裁庭理應立即裁定。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定關于勞動仲裁案子,理應自勞動仲裁聯合會審理訴訟申請辦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完畢。案件繁雜必須推遲的,經審批能夠推遲并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告方,增加限期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定后理應制做仲裁書送到兩方被告方。被告方對仲裁裁決不服氣的,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能夠向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滿期批捕的,裁決書即產生法律認可。
倘若用人公司在新冠疫情期內,早已就薪資待遇和開工時間等一些難題跟員工溝通交流過去了,一般來說在這類特殊情況下,非常少有員工會不理解企業的決策,但是,對于這些早已開工的公司,以肺炎疫情為托詞故意欠薪的是一定要立即舉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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