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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新員工入職以后可以不上班嗎?
2021-11-12 16:37
新員工在被用人公司錄取以后,會被規定申請辦理入職流程。一般來說,入職流程包含勞動合同書的簽署.個人社保及其銀行卡的申請辦理這些。但是一些新員工在作業環節中可能會感覺自身并不宜新工作中,那申請辦理新員工入職以后可以不上班嗎?我和大家一起來看一下在我國法律法規是怎么要求這類情況的吧。
一.申請辦理新員工入職以后可以不上班嗎?
員工在申請辦理入職流程以后沒去工作算自動離職,員工因而給用人公司導致損害的,用人公司能夠規定勞動仲裁擔負承擔責任。
用人公司還可以以員工比較嚴重違背公司管理制度與員工合理合法消除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員工有下面情況之一的,用人公司能夠消除勞動合同書:
(一)在使用期內被證實不符錄取標準的;
(二)比較嚴重違背用人公司的管理制度的;
(三)比較嚴重瀆職,假公濟私,給用人公司導致重要危害的;
(四)員工與此同時與別的用人公司創建勞務關系,對進行本部門的工作目標發生明顯危害,或是經公司明確提出,拒不糾正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標準的情況導致工作無效合同的;
(六)被追究其刑事處罰的。
第九十條 員工違背此方法規定消除勞動合同書,或是違法勞動合同書中承諾的信息保密任務或是竟業,給用人公司導致損害的,理應擔負承擔責任。
二.離職的實際步驟是什么樣的?
1.員工要寫離職報告。掌握好辭職原因,積極離職,沒有經濟補償金,也剝奪不上失業保險金;員工并以自身意向離職,那麼能夠享有經濟補償金和失業保險金。
2.員工要提早一個月申請辦理離職,在月頭提交離職報告,找裝修公司辭職簽名允許。
3.員工依照企業人事部門管理方法申請辦理離職流程,很有可能要按離職單,找各業務經理簽名允許。
4.交接工作后,企業人事部門要出具接觸勞動合同書證實,給員工個人社保指南.員工檔案資料,付清剩余的薪水。
員工在申請辦理入職流程以后假如不愿再次在新企業工作中,應向用人公司明確提出離職,不然因自動離職而造成用人公司產生毀損的,這一部分損害用人公司能夠規定員工開展賠付。因而,員工假如辭職,應與企業搞好交接工作,申請辦理好離婚以后再離去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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