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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加班加點管理規定有什么
2021-10-08 16:44
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要求:
第三十一條 加班加點
用人公司理應嚴格遵守勞動定額規范,不可逼迫或變向逼迫員工加班加點。用人公司分配加班加點的,理應依照相關要求向職工付款加班工資。
第六十二條 用人企業的責任
用人企業應該承擔以下責任:(一)實行我國工作規范,給予對應的工作標準和勞動防護;(二)告之被外派員工的工作內容和勞務報酬;(三)付款加班工資、績效工資,給予與崗位相應的福利工資待遇;(四)對在職被外派員工開展崗位所必要的學習培訓;(五)持續用人的,推行一切正常的薪水調整管理機制。用人企業不能將被外派員工再安排到別的用人公司。
第八十五條 未依規付款勞務報酬、經濟補償金等的法律依據
用人公司有下面情況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機關勒令期限付款勞務報酬、加班工資或是經濟補償金;勞務報酬小于本地基本工資標準規定的,理應付款其差值一部分;貸款逾期不付款的,勒令用人公司按應收額度百分之五十之上百分之一百下列的規范向職工加付賠償費:(一)未依照勞務合同的承諾或是國家規定立即全額付款員工勞務報酬的;(二)小于本地基本工資規范付款員工薪水的;(三)分配加班加點不付款加班工資的;(四)消除或是停止勞動合同書,未按照本政策法規定項員工支出經濟補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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