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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明節加班費怎么計算
2021-03-08 11:36
一、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一)歇息日的加班費測算:加班費=日標準工資(或計時工資)÷8(鐘頭)×2×加班加點時間
(二)法律規定請假日加班費測算:加班費=日標準工資(或計時工資)÷8(鐘頭)×3×加班加點時間。
因此清明時節的假日中4月11號(其為法定節假日)就需要按均值日薪水或鐘頭薪水的300%再行付款加班費;而4月2號和3號(這幾天是公休日)就需要按均值日薪水或鐘頭薪水的200%再行付款加班費來測算。
二、清明節是幾月幾號
清明節放假時間:4月2日至4日放假了補休,共三天。4月1日(星期六)工作。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全新的假期安排能夠看得出:2016年的清明節是在2016年4月2號(周末)、4月3號(星期一)、4月11號(星期二)這三天。相較來講這三天歸屬于是一個長假。盡管是一個很獨特的節日,但并并不是任何人都是會放假了。那麼,假如一些一般的加班加點族必須加班加點那麼在這期間加班工資要怎樣算呢。
三、什么叫加班費
加班費就是指在法律規定的放假期間,企業付款給加班加點的職工一定的法律規定加班工資。及職工在進行其工作目標之內的每日任務后,又增加其工作中的時間,實際上加班費就為指的是在增加工作中期內應當得到 的酬勞。
特別注意的是加班費計算的基數不可小于職工其本身職位的薪水酬勞,假如小于其原來的薪水酬勞就需要按全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規范做為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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