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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工作不能算加班加點
2022-09-01 17:04
企業依照區府要求修改了休息天,但又要求16日那一天務必工作,16日那一天應該如何計算工資?近期在網上上班族強烈反響6月14日至18日“小十一黃金周”期內工作薪水。應對在網上上班族的各不相同,昨日,市勞保局12333手機服務中心責任人明確告知,除開機關和中小學外,依照區府通告調節休息天的部門,假如16日那一天企業規定員工工作,16日那一天只是作為正常出勤工作,不可以算是加班加點。
據了解,本次市人民政府發過的指導意見是一個臨時性調節通告,具體調節方法為,機關和中小學6月10日、11日休息日與14日、15日工作日內互換,6月16日放假了。該通告與此同時確立,企業及其他事業單位應由各系統軟件聯系實際,酌情安排。
這名責任人解釋道,企業及其他事業單位可以調節休息天,也可以不用調節休息天。修改了休息天的部門,假如14日、15日、17日或18日工作,顯而易見歸屬于休息日加班加點,自然就能依照休息日加班加點測算加班費,即加班費依照的工資200%測算。16日并不是國家法定假日,也非休息日,因而16日那一天工作不可以算是加班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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