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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工資條違法嗎
2022-06-17 16:36
單位不發工資條違法。員工對于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員工可通過工會或者員工集體向公司提出完善建議,督促建立健全發放工資條制度。
二、《勞動法》關于工資發放時間1、《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曰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曰、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工資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條件。
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6、所謂“無故拖欠”,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7、你所在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和加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三、節假日加班工資發放相關規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期間應依法支付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單位不發工資條違法。員工對于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關于公司不給工資條違法嗎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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