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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東莞市高溫補貼150元/人·月
2022-02-16 17:31
從人事部門獲知,從6月份至10月份,公司單位應按月派發高溫補貼,2021年高溫津貼標準為每個人每月150元,如按規定需按日數換算高溫補貼的,則是每天每人6.9元。
有公司單位拒不派發高溫補貼的,員工可向用人所在城市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管理社保主管機構舉報。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管理社保主管機構勒令公司單位期限補領。
派發規范與以往同樣
市人力資源局提示公司單位和員工,按照國際慣例每一年6月至10月,是高溫津貼派發的時節。
2021年補助派發的規范與以往同樣,從業室外工作中,及工作場所的溫度不可以降到33℃以內的員工,每個人每月可以得到150元的高溫津貼。如必須按天換算的,則每天每人6.9元。
市人力資源局稱,公司單位還理應向從業室外工作中和房間內高溫工作的員工,完全免費給予合乎食品標準的清爽飲品。但給予的清爽飲品不可以抵高溫補貼。一切正常運行時間薪水及最低工資不包含高溫津貼,公司單位不可因派發高溫津貼而減少員工薪水。有一些加工廠的高溫津貼是隨工資發放的。
企業貸款逾期沒發將處罰
市人力資源局提示,員工在持續高溫下工作卻收走到高溫補貼,可根據公司所處的鄉村級關于勞動仲裁協商公司辦公室爭得合法權利,或撥通12333舉報。
有公司單位拒不派發高溫補貼的,員工可向用人所在城市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管理社保主管機構舉報。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管理社保主管機構勒令公司單位期限補領。貸款逾期沒發將處2000~10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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