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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春佳節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
2021-04-08 15:00
一、新春佳節加班加點工資怎么算
過年放假分配:農歷除夕到正月初六,在其中除夕夜、正月初一、正月初二企業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應當付款不少于員工日薪水的300%加班加點酬勞給員工,而且不可以分配調休或是補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企業分配員工加班加點的,應當付款不少于員工日薪水200%的加班加點酬勞。
二、企業不付款加班費該怎么辦
可向本地勞動者監管部門投訴、控訴,還可以申請辦理勞動仲裁。
拒不付款的,勞動者監管部門可勒令企業付款托欠酬勞的賠償費。
申請辦理勞動仲裁必須的材料:
1、去本地人力資源局勞動保障局(原勞動部門)內的關于勞動仲裁仲裁委,申請辦理勞動仲裁,立案偵查時要帶上: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者身份證件影印件1份;有關直接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公司的工商注冊信息內容(北京市不用出示備案信息內容)。
2、遞交原材料后,五個工作中日仲裁委給與立案偵查,隨后給彼此質證期,給另一方答辯期;隨后開庭審判,以后對大家彼此開展協商,協商不了仲裁委會下發裁決書;勞動仲裁六十天內審結;針對裁決書不服氣,員工能夠提起訴訟到人民法院;
3、申請辦理勞動仲裁期內,不耽擱員工去新企業工作中。
因為每一年的過年放假時間都不一樣,因而如果在春節假期,用人公司由于工作中必須分配員工開展加班加點得話,則就需要依據當初我國的假期安排,另外融合要求的加班工資規范來付款員工實際的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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